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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司注销服务,良好的行业口碑

价格:面议 2021-08-16 07:27:01 233次浏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1、公司注销根据相关规定要设立清算组,而清算组在成立后10日内要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工商部门进行备案。

2、公司完成清算后,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部门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办理。

3、公司申请注销必须要在拿到“清税证明”后才能停止报税,未拿到证明仍需继续报税。

4、公司应当在成立清算组6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或当地省级以上的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通知相应的债权人。

5、公司申请公司注销之日起30日内,要向原社保登记机构提交公司社保账户注销相关材料信息,办理公司社保账户注销。

6、公司注册资金虽然已经为认缴制,但在办理公司注销时未缴清的注册资金,需要补缴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二点五的印花税。

7、公司旗下含有分支机构的,应当先完成分支机构注销,未办理分支机构注销的总公司是无法申请公司注销。

8、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需要在补办营业执照或是解除经营异常名录后,才能申请办理公司注销。

公司变更往往是针对公司的某一属性例如经营范围进行变更,而公司在多个部门的这一属性值是一致的,所以五证合一后只需要他们之间共享数据,而不需要变更者到每一处去进行变更。

公司注销的条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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