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范围
实验室认可:包括各类检测实验室、校准实验室等。例如,环境检测实验室、食品检测实验室、电子电器产品检测实验室等,通过认可后可表明其具备相应的检测、校准能力,能够准确地出具检测数据和结果。
认证机构认可:涵盖管理体系认证机构、产品认证机构等。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等,经认可后可证明其在认证过程中遵循了相关的国际标准和规范,能够公正、有效地开展认证活动。
检验机构认可:针对各类从事产品检验、服务检验等业务的机构。比如,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机构等,认可后体现其具备按照规定的检验标准和方法进行检验的能力,能够提供准确的检验结论。
实验室平面图:提供实验室的布局平面图,展示实验室的各个功能区域、设备摆放位置等信息,有助于评审组了解实验室的设施环境。
标准 / 方法核查情况:对申请认可的标准 / 方法现行有效性进行的核查情况,需提交核查报告,确保所使用的标准和方法是且有效的。
人员相关材料:技术负责人需提供本科以上学历(或同等能力证明)及相关领域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证明(附社保或劳动合同);授权签字人需提供每领域至少 1 人的能力确认记录;监督员需覆盖所有检测 / 校准领域,并提供任命文件及培训记录;同时建立人员档案,每人单独建档,包含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培训证书、岗位说明书等。
能力验证材料:证明满足 CNAS - RL02《能力验证规则》的材料,只要存在可获得的能力验证,实验室初次申请认可的每个子领域应至少参加过 1 次能力验证且获得满意结果(申请认可之日前 3 年内参加的能力验证有效)。
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相关材料:如仪器设备台帐、校准证书、标准物质清单与记录等,确保仪器设备的测量溯源性满足 CNAS 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