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管理体系:依据 CNAS 的认可准则,建立管理体系及文件。除满足基本认可准则的要求外,还要根据所开展的检测 / 校准 / 鉴定活动的技术领域,同时满足 CNAS 基本认可准则在相关领域应用说明、相关认可要求的规定。管理体系至少要正式、有效运行 6 个月后,进行覆盖管理体系全范围和全部要素的完整的内审和管理评审。
受理决定:CNAS 秘书处收到申请资料并确认交纳申请费后,会确认申请资料的齐全性和完整性,然后进行初步审查,以确认是否满足受理要求,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果资料审查有问题,实验室需在 1 个月内书面回复 CNAS 秘书处,进行澄清或采取处理措施。
认可申请书及相关附表:包括认可申请书正文、实验室关键场所一览表、实验室授权签字人一览表、授权签字人申请表等一系列表格,需按要求填写完整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非标方法及确认记录:如果有非标方法,需提供非标方法的文本文件、相关验证材料及技术特点的说明材料,以及方法确认记录,如精密度、准确度、检出限等数据。
典型项目的报告及不确定度评估报告:提供典型项目的检测报告、校准(参考测量)证书、鉴定文书及其不确定度评估报告,以展示实验室的检测、校准能力和数据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