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评审:如果文件评审通过或文件资料中的问题不影响现场评审实施,CNAS 将安排现场评审。现场评审的具体日期由 CNAS 秘书处或委托评审组长与实验室协商确定。评审组会针对实验室申请认可的技术能力进行逐项确认,根据申请范围安排现场试验,并在评审结束前将总体情况与实验室沟通。
整改验收:对于评审中发现的不符合,实验室要及时进行纠正,需要时采取纠正措施。一般情况下,CNAS 要求实验室实施整改的期限是 2 个月,但对于监督评审(含监督 + 扩项评审)和复评审(含复评 + 扩项评审)时涉及技术能力的不符合,要求在 1 个月内完成整改。部分情况下,评审组会对不符合项的整改进行现场验证。
认可申请书及相关附表:包括认可申请书正文、实验室关键场所一览表、实验室授权签字人一览表、授权签字人申请表等一系列表格,需按要求填写完整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法律地位证明文件:独立法人实验室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经营范围需包含与申请范围相关的内容,若营业执照未明确检测范围,需补充市场监管部门的业务范围核准文件;非独立法人实验室需提供母体机构的《法人授权书》原件、母体机构对实验室的管理者任命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