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材料:
仪器、设备及相关设施清单,详细列出用于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专用仪器设备。
仪器、设备购买发票复印件,证明设备的购置情况。
仪器、设备检定或者校准证书复印件,确保仪器设备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没有防雷检测资质会受到以下处罚: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权限责令停止无资质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违法行为。
罚款: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承担赔偿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信用惩戒:处罚结果纳入全国防雷装置检测单位信用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示,可能会影响企业在行业内的声誉和后续发展,如被列入 “黑名单”,气象主管机构实施行政审批时,不得委托该单位开展相关防雷技术服务。
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无资质从事防雷检测的行为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例如在检测中故意弄虚作假,导致重大事故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
具体的处罚情况会根据违法情节的轻重、是否存在违法所得、是否造成损失以及是否积极配合整改等因素来综合判定。
受理与审查:气象主管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并出具受理通知书;需补正材料的,在规定时间内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并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收件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受理后,气象主管机构对申请材料详细审查,可能核查人员资质、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场地等,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
决定与公示:在规定时间内(一般受理后 10 个工作日左右),气象主管机构作出决定。通过认定的,颁发《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并在作出认定后 30 个工作日内报气象主管机构备案;未通过认定的,在 10 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部分地区在颁发资质证书前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正式颁发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