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来说,电视节目从某个地面站(如电视台或节目制作中心)发往通信卫星,再由卫星转发到其他地面站或直接用户的接收设备。地面站收到信号后,可以传送到当地电视台进行转播,或者用户直接通过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如抛物面天线、馈源、高频头、卫星接收机等)接收并观看电视节目。
卫星电视有着覆盖范围广这一显著优势。从理论上来说,一颗卫星可以覆盖约 1/3 的地球表面,只要发射 3 颗互成 120° 的同步卫星,就能实现除南极和北极少部分地区外的全球性电视广播。相较于地面电视依靠众多发射塔来进行信号传输,其覆盖面积的局限性就比较明显了。比如在一些偏远山区、广袤的草原或者茫茫的海洋上,想要依靠地面电视发射塔去实现信号覆盖,成本且很难做到覆盖。但卫星电视凭借其高空卫星的优势,信号能够轻松抵达这些区域,打破地域限制,将电视节目传播到更广泛的地方,让世界各地的人们都有机会接收到丰富多彩的电视内容。
在能源效率及投资方面,卫星电视同样具备优势。发射功率仅仅只有 200W 的直播同步卫星,就能覆盖几百万平方公里的面积,然而在地面建立一座高达 200 米的电视发射塔,即便其发射功率达到 50kW,覆盖面积也仅有 2.3 万平方公里。过去我国收看中央电视台的节目,除杭州地区外,其它地区基本都需要先由微波电路传送到大中城市,再经过大量的电视发射台或差转台进行发射与转发,供各地观众收看,如果一直采用这种微波传输的方式来实现电视覆盖,那就得建造成千上万座微波中继站和电视发射台,无论是建设成本还是后续的维护成本都是非常高昂的。但要是采用同步卫星传输的方式,仅需发射 1-2 颗卫星,再与地面站配合就行,投资少、见效快,能在节约能源的同时,以较低的成本实现大面积区域的电视信号覆盖,展现出其独特的优势。
卫星电视的安装环节注意点:安装卫星电视接收器时,有诸多方面需要留意。首先,必须确保整个安装过程符合当地的法规规定,因为不同地区对于卫星电视接收器的安装有着不同的要求和限制,部分地区可能需要提前申请相关许可证等手续,例如在我国,单位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要向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凭审批机关开具的证明购买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个人若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安装和使用,也得符合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许可条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所以一定要提前了解并遵守当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