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流程
个人网上申报:登录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个人全部职称申报信息并提交单位审核。
单位审核、公示、推荐:申报人所在社保单位审核申报信息,经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推荐意见,提交至评审服务机构审核。
评审机构网上审核:评审服务机构按申报条件审核申报材料,将审核通过的申报人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申报材料不完整的,评审服务机构应一次性告知申报人补正内容,申报人逾期未补正视为放弃申报。
个人缴费:申报人审核通过后,根据评审机构短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申报。
答辩评审:中、高级职称评审前需进行现场答辩(初级只评审不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及地点由评审机构短信通知申报人员。
评审结果公示:评审及通过验收后将进行公示,公示工作将根据全省统一安排进行。
颁发电子证书:公示无异议后,评审通过人员从网上自行打印职称电子证书使用。
申报材料
填写完整的职称申报表。
个人简历,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等。
学历证书,提供成人高考高升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事业单位人员提供个人聘用合同或聘岗文件、聘用花名册;企业单位人员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大专学历需 3 年以上,社保缴费申报系统自动比对)。
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明(部分情况需要)。
《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专业工作总结,或本人参与并撰写的工程项目报告。
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项目业绩资料。
不同专业、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细微差异,具体申报要求可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相关专业的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流程
单位账号创建:国有企事业单位按单位隶属关系分级创建,非公组织机构按属地原则创建。
个人账号创建:用人单位账号通过审核后,单位管理员为申报人创建个人账号。
个人申报:申报人登录指定的职称申报系统,录入个人基本信息、业绩成果等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申报人需在规定的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
单位审核: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上级部门审核: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审核后,逐级上报至相应的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或其委托的机构进行审核。
专家评审: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通过审核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专家根据评审标准和程序,对申报人的品德、能力、业绩等进行综合评议,并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投票表决。
结果公示: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结果确认与备案:经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确认;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其评审通过人员应当向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部门备案。
业绩成果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通常需要加盖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的公章。
如果申报人是在多个单位参与过项目,那么在哪个单位产生的业绩材料,就由哪个单位盖章。例如,在工程类项目中,若申报人参与了多个不同单位负责的项目,那么每个项目的业绩材料复印件都要由对应的项目所属单位盖章。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申报人所在单位有上级主管部门,且评审要求明确规定需要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可能还需要加盖主管部门的公章。此外,若业绩成果涉及多个合作单位,可能还需要合作单位加盖公章以证明申报人在合作项目中的参与和贡献。不过,具体要求要以当年武汉市中级职称评审的相关通知和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