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设施:
设施所有权:实验室的设施应为自有,拥有全部使用权和支配权。
设备校准:实验室应配备检测和校准所需的所有设备,且设备需定期开展校准 / 检定活动,溯源至国家或国际标准,校准证书需包含测量不确定度。
管理体系:需按认可准则及其应用说明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且各要素都已运行并有相应记录,质量管理体系至少运行 6 个月,包括完整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记录,能够在申请后三个月内接受 CNAS 的现场评审。
对标标准条款
以 ISO/IEC 17025:201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为核心,拆解 15 个管理要素(如组织、文件控制、记录管理等)和 10 个技术要素(如人员、设备、方法验证等),明确每个条款的具体要求。
示例:针对 “4.5.14 服务供应商的选择”,需制定供应商评估流程,包括资质审核、服务质量评价记录等。
管理评审
管理层主导:每年召开管理评审会议,评估体系的适用性、有效性及改进需求,输入内容包括内审结果、客户投诉、能力验证结果等。
输出改进决策:如根据能力验证中发现的某项目检测偏差,决定更新检测方法或增加设备维护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