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情节辩护
在罪名确定的情况下,通过挖掘有利于被告人的量刑情节,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常见的从轻 / 减轻情节包括:
法定情节:自首、立功、从犯、未遂、中止、防卫过当、避险过当、未成年人犯罪、坦白、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
酌定情节:初犯、偶犯、社会危害性较小、犯罪动机特殊(如为救治亲人临时起意)、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等。
证据弱化辩护
对控方证据进行质证,削弱其证明力,使法院无法认定被告人构成重罪,只能以轻罪定罪。例如:
控方指控被告人 “故意杀人既遂”,但辩护人指出证据无法证明被告人有杀人故意(如无预谋、工具为日常用品),且被害人死亡系意外因素介入,终可能被认定为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量刑更轻)。
法定不起诉:也称不起诉,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特殊问题处理
涉及涉外离婚(如一方为外籍人士、财产在国外):处理法律适用、管辖权、文书公证认证等问题。
涉及军婚、港澳台居民离婚:适用特殊法律规定(如军婚需征得军人同意,除非军人有重大过错)。
处理离婚中的财产隐匿、转移、伪造债务等行为: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财产,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