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报废:车主需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 / 注销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回收拆解: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对回收的汽车进行登记,并按规定进行拆解,拆解下来的零部件中,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等 “五大总成” 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备再制造能力的企业予以循环利用;不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应当作为废金属,交售给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
办理注销: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在完成拆解后,会向车主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车主凭此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