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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承兑汇票不能收?尤其是这4种,早知早受益

王经理 蒋经理    2025-09-01 11:19:43    54次浏览

哪些承兑汇票不能收?尤其是这4种,早知早受益,以下4种不能随便收的承兑汇票类型,接收人在签收之前一定要注意。

一、背书回头,尤其是ABA大回头背书

背书回头是承兑汇票中较为常见的一种瑕疵。它分为小回头和大回头两种形式。

1、小回头背书:小回头背书是指票据经过背书流转后,又回到了票据背面的任意一手背书人。(即A公司→B公司→A公司→C公司)这种情况虽然在法律上并未明确禁止,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引起银行或贴现机构的警惕,影响票据的贴现和流通。

2、ABA大回头背书:大回头背书是指票据经过流转后,又回到了票据正面的收款人或者出票人。大回头背书问题更为严重,许多银行会因此拒绝贴现,因为这种情况容易引发信用风险和法律纠纷。因此,在背书过程中,务必避免票据回到前手,以确保票据的顺畅流通。

二、上下不一致:警惕承兑行和开户行不符

上下不一致是指承兑汇票中的出票人的开户行和承兑行不一致。这种情况可能会导致票据被拒绝贴现或退回。

1、同一家银行不同支行:如果出票人的开户行和承兑行属于同一家银行的不同支行,这种情况一般不会有问题,银行通常能够接受并处理。

2、完全不一致:若出票人的开户行和承兑行完全不一致,这种情况就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承兑行和开户行不符可能会被视为风险较高的票据,建议企业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及时与出票方沟通,重新开具正确的票据,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三、保证待签收

票据状态为“保证待签收”的票据,也常常被认作有瑕疵。对于此类新型“瑕疵”,相关业务人员首先要积极学习“票据保证”知识,其次在实操中,对票据状态为“保证代签收”的票据一律不予签收。

四、标注有“不可转让”标记的票据。

这种票据一收进来就被系统限制住了,不能再继续背书转让,只能等着到期发起托收。虽然新一代票据系统支持对“不可转让”标记的撤销,但操作流程繁琐,会给接收人带来很大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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