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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保险的关键要素

王龙    2025-09-17 03:19:19    22次浏览

1.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

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支付保费的人,可为货主、买方、卖方或货运代理。

被保险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通常是货物的所有权人(如 CIF 条款下的出口商、FOB 条款下的进口商)。投保时需明确被保险人,后续可通过 “保险单转让”(背书)转移保险权益(如出口商将保险单背书给进口商)。

2. 保险金额与保费

保险金额: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限额,通常按 “货物发票金额” 的一定比例加成计算(国际惯例加成 10%,即发票金额 ×1.1),加成部分用于覆盖预期利润、关税等间接损失。计算公式:保险金额 = CIF(或 CIP)价 ×(1 + 加成率)。若货物价格为 FOB 或 CFR,需先换算为 CIF 价再计算保险金额(CIF = CFR / (1 - 保险费率 ×(1 + 加成率)))。

保险费:投保人需支付的费用,计算公式:保险费 = 保险金额 × 保险费率。保险费率由保险公司根据货物种类(如易碎品费率高于普通货物)、运输路线(如战乱地区费率高)、运输工具、险别等因素确定。

3. 保险责任起讫(“仓至仓条款”)

海运货物保险的责任起讫通常遵循 “仓至仓条款”(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 W/W Clause),即保险责任自货物离开发货人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直至货物运抵收货人终仓库或储存处所、或保险单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若货物未抵达上述仓库,责任期限以货物在目的港卸离船舶后满 60 天为止(战争险的责任起讫通常为 “港至港”,即仅覆盖货物在港口之间的运输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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