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分期提前还款,手续费的计算因银行政策和手续费收取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次性收取手续费:若银行在办理分期业务时一次性收取了全部手续费,那么即使持卡人提前还款,银行通常也不会退还剩余期数的手续费。例如,持卡人办理了 12 期的分期业务,总金额为 12000 元,手续费率为 7.2%,一次性收取的手续费就是 12000×7.2%=864 元,若在还款 2 期后选择提前还款,仍需承担全部 864 元的手续费。
分期收取手续费:这种方式下,不同银行的处理方式有所不同。部分银行会要求持卡人支付剩余期数的全部手续费。比如 12 期分期业务,总金额 12000 元,手续费率 7.2%,每期手续费为 12000×7.2%÷12=72 元,若在还款 2 期后提前还款,需支付剩余 10 期的手续费,即(12-2)×72=720 元。还有一些银行会收取一定比例的提前还款违约金,比如按照剩余本金的 3% 收取,同时已收取的手续费不会退还。
此外,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国有大行通常采取 “剩余手续费照收” 政策,招商银行、平安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则相对灵活,部分卡种提前还款可减免 1-3 期手续费。交通银行实行阶梯式收费,提前还款时间越早,收取的手续费比例越高。

